2017年09月13日 发布 |
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,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《红外乳腺检查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(2017年修订版)》《医用臭氧妇科治疗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(2017年修订版)》《骨组织手术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(2017年修订版)》,现予发布。 特此通告。 附件:1.红外乳腺检查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(2017年修订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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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2017年第146号通告附件2.docx
附件:2017年第146号通告附件3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