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0月09日 发布 |
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,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《酶标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》《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》《动态血压测量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》《心电图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(2017年修订版)》《病人监护产品(第二类)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(2017年修订版)》,现予发布。 特此通告。 附件:1.酶标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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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2017年第154号通告附件2.docx
附件:2017年第154号通告附件3.docx
附件:2017年第154号通告附件4.docx
附件:2017年第154号通告附件5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