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90719
为做好ICH指导原则转化实施工作,我中心在充分征求工业界、相关临床研究机构以及非临床研究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29个ICH三级指导原则的实施建议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
社会各界如有意见,请于2019年8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我中心:gkzhqyj@cde.org.cn。
涉及的指导原则内容见ICH网站(https://www.ich.org/products/guidelines.html)。
附件:29个ICH三级指导原则转化实施建议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
2019年7月19日
附件:29个ICH三级指导原则转化实施建议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