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级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,保障药品医疗器械核查检查工作顺利开展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依据国家药监局《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》及相关程序,拟将72名符合条件的人员(名单见附件)聘任为国家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检查员。现按程序,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:2023年5月6日至5月15日
公示期间,如有问题,可以书面、电话、邮件等方式向我中心反映。
受理电话:010-68441898
邮 箱:hr@cfdi.org.cn
地 址: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北矿金融大厦6层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
2023年5月5日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