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化学新药药学沟通交流培训会(深圳)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30414
为进一步发挥药品技术审评对大湾区医药企业服务作用,加强与大湾区药品研发企业的沟通交流,提升我国创新药研发水平和效率,药审中心、药品大湾区分中心定于2023年5月24日联合举办“化学新药药学沟通交流培训会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2023年5月24日8:30-12:00
二、会议地点
深港国际科技园(广田国际中心)H座报告厅(深圳市福田区槟榔道3号)
三、会议组织
主办单位: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、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
承办单位: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
四、培训对象
本次培训面向大湾区区域内药品监管机构、新药研发相关机构、制药企业人员。
五、主要内容
介绍新药药学沟通交流、IND/NDA/新药Ⅲ期临床试验前药学沟通交流技术要求及案例分析等,具体议程详见附件。
六、报名注册
1.本次培训为公益培训,不收取费用,参会人员需要扫描二维码进入注册即可。每个机构限2个名额,名额有限,报完为止。报名截至到5月19日17:00。
2.请参与培训的学员,注册后通过问题收集页面,提交需要讲者回复的问题,讲者授课后进行答疑与研讨。
关于举办化学新药药学沟通交流培训会(上海)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30414
为进一步发挥药品技术审评对长三角医药企业服务作用,加强与长三角药品研发企业的沟通交流,提升我国创新药研发水平和效率,药审中心、药品长三角分中心定于2023年4月26日联合举办“化学新药药学沟通交流培训会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2023年4月26日8:30-12:00
二、会议地点
上海张江科学会堂(上海浦东新区海科路1393号)
三、会议组织
主办单位: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、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
承办单位: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
四、培训对象
本次培训面向长三角区域内药品监管机构、新药研发相关机构、制药企业人员。
五、主要内容
介绍新药药学沟通交流、IND/NDA/新药Ⅲ期临床试验前药学沟通交流技术要求及案例分析等,具体议程详见附件。
六、报名注册
1.本次培训为公益培训,不收取费用,参会人员需要扫描二维码进入注册即可。每个机构限2个名额,名额有限,报完为止。报名截至到4月21日17:00。
2.请参与培训的学员,注册后通过问题收集页面,提交需要讲者回复的问题,讲者授课后进行答疑与研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