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药学会关于征求《药品管理法》修订意见的通知

时间:2016-09-13 11:10

各专业委员会,各地方药学会,各有关单位:

  《药品管理法》修订已列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,近期,修订工作已正式启动。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,按照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的要求,现广泛征求意见。请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认真研究,就《药品管理法》实施的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及如何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。提出具体修改条文的,请附简要理由。书面意见请于2014年2月7日前反馈我会,我会汇总后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。电子版请发送至yxhxsb@vip.163.com

 

联系人:孙文虹

联系电话: 010-58694812

 

中国药学会

2014年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