仿制药一致性评价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5〕44号)与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8号)要求,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2012年版)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,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,其中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,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;逾期未完成的,不予再注册。

联盟优势

1.优秀的专家资源,设计一流的试验方案;

2.丰富的优质实验室资源,控制试验的质量。

业务范围

1.预试验采血;

2.正式试验采血;

3.血样的检测分析;

4.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报告